劳务分包合同附加协议书
- 分类:其他合同
- 发布时间:2018-06-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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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常州俊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有关劳务分包合同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 各个不同项目双方需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价格以双方商定的价格为准。
二、 分包款支付时间,以每个项目商议的支付时间为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的项目承包人。
三、 劳务分包中乙方不负责质量管理,发生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指出乙方存在的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返工,直到合格为止,质量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 在劳务分包中乙方的施工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安全监管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 在劳务分包中,如甲方已如期支付分包款后,乙方发生劳务人员工资拖欠等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 乙方按照劳务分包标的 %向甲方收取管理费,其分包工程签订后 到年终(年度春节前)一次性付清。
七、 开票各项税金由甲方承担。
八、 劳务分包合同的条款和本附加协议矛盾时,以本附加协议条款为准。
九、 本协议适用于双方签订的所有劳务分包合同,在分包期内,长期有效。
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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